2015年四川广安市前锋区中小学教学研究室教研员遴选2人公告
2015年四川广安市前锋区中小学教学研究室教研员遴选2人公告
为适应我区课程改革和基础教育的迅速发展,全面提升教研机构“研究、指导、服务”的质量和层次,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决定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公开遴选前锋区中小学教学研究室教研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数
数学教研员1名、英语教研员1名。
二、遴选范围
广安市内在编在职教师(含教研室)。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掌握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法律法规水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业务能力。热爱教育科研事业,品行端正,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较强的研究、指导、策划、组织、协调、写作和表达能力。
(三)工作业绩。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及其研究方面有一定建树,近5年至少有1篇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或获奖(与职位专业相关),或至少参加过1个市级以上(含市级)立项课题(普教课题或校本课题或社科规划项目)研究(与职位专业相关),或在区级及以上各类竞教活动(如教学大比武、教学基本功大赛、优质课评比等)中获奖1次及以上。
(四)资格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及以上对应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中,小学专业技术职称未评定学科专业的,其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专业一致);教龄满5年的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年龄、工作年限、任职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6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3.近3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有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4.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6月16日—18日(上午8:30— 12:00,下午2:30—6:00)。
2.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政工股(205室),联系人:朱亚利,联系电话:0826-2861166。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经教育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进行。符合条件人员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学历证书、加分证明(荣誉证书以及反映本人业绩和教科研水平的原始证明材料等)、所在公办学校出具任教年限及编制情况的证明(区外参加遴选人员须提供所在地县、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于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所有证件均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报名者应填好《广安市前锋区公开遴选中小学教学研究室教研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审批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若参选人员与遴选职数未达到3:1的比例,则取消该职位的遴选。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区教科体局政工股和教研室依据选拔条件,对报名人员报名资格及加分依据进行审查,并于2015年6月22日在前锋区政府信息网教科体局网页、人社局网页平台及前锋区教科体局工作群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测试相关事宜。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遴选”的原则,对近3年内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加分:(1)参研课题(与职位专业相关、必须是主研人员)在国家、省、市、区级立项、结题或获奖每个分别加2、1.5、1、0.5分;(2)撰写的教科研论文(与职位专业相关)在国家、省、市、区级(以发行单位级别界定)正式刊物(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邮发代号或准印证号)上发表或获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科研部门认定)的每篇加1.5、1、0.6、0.3 分;(3)竞教活动中获得国家、省、市、区级教育部门表彰的分别加1、0.8、0.5、0.2分;(4)同一课题(文章)或相同奖项以最高加分为准,不累计加分,共计加分不超过4分。
2.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测试前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区教科体局政工股(205室)领取准考证。
(三)测试(100分)
本次教研员遴选测试采取“讲课(微格课)+评课”的方式进行,其权重比例各为50%,
1.讲课总分为100分。采取抽签确定顺序、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由竞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讲课内容,备课30分钟后,运用先进教育理念和教育手段进行15分钟以内的微格课展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分。
2.评课总分为100分。由遴选人员分学科同听一节课后(观看视频),在30分钟内对听课情况形成书面评课稿并向专家考评组做口头陈述,后将书面评课稿交专家考评组,专家考评组根据测试人员的评课情况进行现场评分。
3.测试时间及地点
讲课、评课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4.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由测试成绩和加分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讲课、评课按各自权重比例折合后相加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
(四)考察
根据遴选名额,按总分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绩和群众公认度。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组织考察的结果,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教研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考察无劣迹的人选即确定为调动对象,报经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定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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