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惠东县关于招聘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合同制人员公告(
七、体检
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由县民政局协调有关部门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历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民政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惠东县民政局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时间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能胜任工作的,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十一、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一)此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投诉电话:0752-8828073、8812198。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或者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惠东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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