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公开选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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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公开选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以下简称“盐化新区”)建设发展需要,经党工委研究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面向机关、事业单位(不限经费渠道和隶属关系)在编在册人员。
二、选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选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5年淮安盐化新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计算方法同上)。
4.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专业类别划分按《2015年淮安盐化新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淮安盐化新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淮安盐化新区选聘办”)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服从分配,为选聘单位服务不低于5年。
选聘条件中涉及的专业技术资格,系指按国家和省规定程序和条件评审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各市专为民营经济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放宽条件评审的资格。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选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淮安盐化新区选聘办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和参加资格初审。由淮安盐化新区选聘办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6月22日9:00-6月2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6月22日9:00-6月25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即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淮安盐化新区选聘办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信息未审核或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选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选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6月26日9:00—16: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7月1日—7月3日;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71403。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能力素质》一门,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知识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能力素质,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