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招聘87名教师公告(3)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由莲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报告送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学科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予以公示。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相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四、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编制教师的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rsj.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丽水市莲都区教育网(http://www.lsldjyw.com,通知公告栏);莲都区政府网(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相关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察局)0578-2271516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0578-21317632021922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278057
附件:
1.莲都区教育局2015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3.莲都区教育局2015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五年六月三日
相关附件下载: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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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doc
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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