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枣庄学院招聘30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2)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枣庄学院网站(http://www.uzz.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枣庄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详细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信箱6778@vip.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姓名+应聘专业+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如:“李**+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会计学”。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①《枣庄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④研究方向、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⑥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⑦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还应同时提交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4)。
报名材料一经学校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七天内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3、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枣庄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另行发布。现场资格复审携带材料包括:
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④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
⑥有本人签名的《枣庄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⑦有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⑧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还应同时提交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4)。
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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