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淄博高新区粮食收储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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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淄博高新区粮食收储中心招聘公告
淄博高新区粮食收储中心是高新区粮食局下属的国有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模式运作。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会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较强的职业操守和廉洁意识,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及综合协调能力、书面及口头表达能力和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管理专业。
(四)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5日—6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交《淄博高新区粮食收储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二份,以及个人简历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3、报名地点:高新区柳泉路306号10楼1002房间 联系人:王倩,联系电话3580688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面试前招聘主管部门依据淄博高新区粮食收储中心人员招聘标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结构化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
2、专业知识测试
测试报考人员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运用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详见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
(四)体检考核
1、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2、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相关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
(五)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聘期3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
四、招聘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其他事项
1、招聘专业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2、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后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此次招聘由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533-358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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