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科技大学招聘64人公告(3)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具有硕士学位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招聘具有硕士学位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应聘教师岗位、教辅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应聘辅导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大学生教育与管理相关知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人选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岗位面试方式分别为: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
教辅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操作和答辩的方式,专业技能操作、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操作及综合素质等。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具有博士学位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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