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宜昌点军区事业单位招聘78人考试公告(3)
(四)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
(1)体检。按招聘计划数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宜昌点军网、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并由区纪委(监察局)、各主管部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比照《湖北省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由各主管部门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区纪委(监察局)、区人社局汇同各主管部门联合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应聘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高校毕业生须由本人在考核前提供毕业生档案及派遣证明,凡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档案材料,或在处分期内,或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违法违纪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的,从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经考试、考核程序的拟聘人员,通过宜昌点军网、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三、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点军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执行。要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程序,确保客观、公正、公平。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重要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并将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违纪违规现象,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监督电话:0717—667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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