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南安市)
2015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南安市)
为了广大考生能及时获知自身的面试资格复审信息,华图网校(v.huatu.com)为您提供了福建省公务员各个区域、各个职位的面试资格复审公告,本篇文章的主题是:福建省公务员南安市面试资格复审。查看更多,请点击>>> 2015年福建省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汇总。兹定于2015年5月28日-- 29日进行2015年南安市政府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考生范围
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A类职位总分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B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报考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人民警察职业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测试结果不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依序递补,递补只进 行一轮,递补人员的心理能力测试和体能测试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5月28日-- 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三、资格审查地点:南安市公务员局录用流动综合管理科(南安市市政府六楼)
四、资格审查依据
《福建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福建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上两份可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数查阅)。
五、资格审查考生提供材料
(一)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015应届毕业生因暂时未取得毕业证书者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index.do/)打印)。
相关说明: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专科、本科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8月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3月20日前取得。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外的相关证书暂时无法提供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本人书面承诺,如未能在公告规定时间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则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5年3月20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如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各设区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出具的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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