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兴国县级公立医院引进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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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西兴国县级公立医院引进20人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加强县级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县级公立医院公开引进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引进方式
采取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引进录用。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
此次引进计划共20名,具体引进岗位详见《2015年兴国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引进医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卫技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所学专业与引进岗位对口;
5、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校纪(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3、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8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县人事考试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电话:0797-5315118)。
2、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考生须填写《兴国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引进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及《兴国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引进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卫技人员应聘承诺书》。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提供假信息、假证件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卫生局、用人单位共同承担,主要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面试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者,则依次按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由高到低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聘用、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5周年。引进人员一经录用后,纳入我县卫生系统正式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县人民医院引进人员一次性给予住房补贴5万元整、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引进人员一次性给予住房补贴8万元整(服务期未满5周年离岗的聘用人员,需全额退还住房补贴)。其他各项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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