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研究员、博士后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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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研究员、博士后招聘启事
实施自贸区战略是我国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是按照新型智库发展要求设立的协同创新平台。研究院立足于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的建设需求,围绕粤港澳紧密合作以及深化泛珠三角合作、探索深化与东盟及亚太自贸区合作、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以构建与高标准的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制度、政策体系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推动港澳与内地协同创新研究为特色,打造一个汇聚各类高端研究资源,集自贸区理论研究、对策研究和前瞻性研究于一体的开放性研究平台,建设成为跨学科、跨专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国际化研究机构,为广东省乃至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提供高水平的智力支持。
现因发展需要,研究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专职研究员、博士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特聘研究员:三级岗1名
特聘副研究员:二级岗2名、三级岗2名
博士后:4名
二、招收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承担相应岗位工作必备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2.专业背景与学历条件:具有经济、金融、贸易、国际经济法、公共管理或经济地理等学科专业背景,拥有海外学习和研究经历者优先考虑。
3.申请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的应聘者,应是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具有讲师、助理教授或者相当职务及以上职位人员,或者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优秀博士后或博士毕业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够开展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
3.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已取得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生,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者也可申请,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通过申请后,半年内必须取得博士学位)。
4.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首次聘用时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5.所有岗位申请人都必须全职从事研究工作。
三、相关福利待遇
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为专职研究员、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优厚的研究条件。具体待遇如下:
1.薪酬在参照国家和中山大学提供的基数基础上,研究院可另增加10万元人民币/年的薪酬待遇;
2.视课题需要,享受一定的科研经费补贴;
3.提供研究工作室;
4.提供中山大学数据库支持;
5.对研究成果突出和表现优秀的研究人员可续聘,博士后人员出站后有意在研究院任职,可优先录取。
四、聘后管理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学校相关规定管理。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五、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以下材料,须在第1至3项资料的所有页,以及第4项资料的首页亲笔签名并签署日期。有关应聘资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1.个人学术简历;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3.身份证或护照首页;
4.相关获奖、论文发表等证明材料;
5.拟从事研究课题的研究思路与计划(3000字左右);
本招聘启事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
邮编:510275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传真:020-84111721
E-mail:iftzr@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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