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丽江市宁蒗县事业单位招聘143人考试公告(5)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可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审批
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工作于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
七、纪律要求
1.从事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2.不按编制限额、年度增人计划和公开招聘原则进行聘用的,都属于违规用人,必须清理清退,人社部门不予审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违反招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5.无故不聘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责令其聘用并作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补充工作人员。
八、其他事项
1.根据《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新聘用到医疗卫生和教师相关招聘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执业资格。
2.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文件规定办理。
4.本公告由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计划表”中的具体招聘条件由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015年宁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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