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3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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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34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3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宁波市政府直属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25年的宁波华美高级护士学校。学院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占地面积近4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300余人,教职工360余人。学校设有护理、涉外护理、助产、老年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医学营养、医疗美容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幼儿保育、健康管理、家政服务等 16个专业,基本形成了与卫生技术和健康服务行业人才需求相适应的相关医学类、护理类和健康服务类专业体系。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聘计划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
2、应聘方法: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我院人事处(地址: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邮编:315100)或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rsc@nchs.edu.cn邮箱。投递简历时请注明应聘岗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3)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荣誉证书复印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 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在高校招聘在线(http://gxzpzx.com.cn/)、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nbhrss.gov.cn/)和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chs.edu.cn/)发布。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院通知,电话告知面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定期、分阶段组织实施,面试形式包括“单独面试”或“试讲+面试”两种形式。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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