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徐州市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领取面试证的时间、地点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递补(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对体检合格者由邳州市人社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和真实姓名,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本公告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6288837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6-86288720
附件:
1.《邳州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邳州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招聘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