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质监局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
四、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使用手续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质监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 025-85012030
六、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25-85012034。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江苏省质监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025)85012030
附件:江苏省质监局2015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进编博士)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