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丽江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2)
(四)考试
1、考试内容: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以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为主,综合试卷卷面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2)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测试工作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律检查机关参与指导和监督。
2、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25日(周六)上午9:00至11:00。
3、考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同意报考通知单》及收费收据领取准考证。岗位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通过笔试直接进入考核、体检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在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中增加岗位能力测试程序,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150×5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2、笔试后要求岗位能力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2: 1的比例确定进入岗位能力测试人员。个别紧缺急需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1:1的比例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70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程序,并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150×5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3、招聘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经用人单位岗位能力测试 、体检、考核、公示后按程序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4、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数和报名人数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个别紧缺急需招聘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不足比例开考,不足比例开考的考生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
5、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6、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优先聘用
独龙、德昂、基诺、怒、阿昌、普米、布朗等7个少数民族考生;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的考生;
参加“三支一扶”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参加“特岗教师”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参加“大学生村官” 服务期满2年的考生;
荣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党团干部”、“省级优秀班干部”的考生。
(六)体检
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幼儿教师上岗前还需按《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核
考核采用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八)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依次递补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明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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