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三支一扶、社区就业招募2463人公告(2)
三、考试考核和确定人选
(一)“三支一扶”计划(含“社区服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考点设在各市,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市负责。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测验》。考试时间:2015年7月4日下午2:00—5:00,考试地点和相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为保证招募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由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岗位招募人数和笔试情况自行确定,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面试工作由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自行组织实施。根据笔试和面试加权后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分类,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工作由各市自行组织。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经考试考核确定招募初选名单,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组织入选学生进行体检。体检要严格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的标准,确保体检质量。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大学生,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填写《山东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含“社区就业”)计划登记表》(附件2),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并于7月下旬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等网站进行公示。
(二)“公益性岗位”招募可不设笔试环节,具体招募办法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零就业家庭等有效证明的毕业生可第一轮次优先招募;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没有实现就业的可第二轮次优先招募。原则上通过考核、体检后,可签订协议组织培训上岗。若第一轮次或第二轮次报名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可按优先顺序组织笔试进行选拔。
四、培训上岗
(一)各市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和“社区就业”计划大学生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普及基层工作常识的公共类培训课程;二是分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社区的专业类培训课程,帮助大学生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培训结束后,新招募的大学生于8月中旬前全部上岗。
(二)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社区就业”大学生签署相关协议书,并落实新招募大学生的岗位安排和生活保障等有关事宜。
五、政策支持
“三支一扶”(含“社区服务”)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被招募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参照2015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有关文件执行。
已考取“三支一扶”、“社区就业”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本次招募的相关信息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index.html)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sdgxjy.com/)发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有关问题由省“三支一扶”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请考生及时关注各市补充公告。
附件1:山东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含“社区就业”)计划报名表
附件2:山东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含“社区就业”)计划登记表
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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