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工商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试公告(一)(2)
(三)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四)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于进入候考室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的,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如有违反者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六)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不要变更联系方式,注意保持手机畅通。
附件:1.湖北省工商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第一阶段)
2.湖北省工商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场、考试时间及职位安排表(第一阶段)
湖北省工商局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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