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武威遴选公务员考试公告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武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市直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遴选职位为科级及以下职位。
二、报名范围
县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2015年6月23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参公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体年龄要求见《公开遴选职位表》(其中: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为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紧缺人才和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为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具备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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