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3)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局自行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面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面试人员应仔细阅读面试公告。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按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
2、面试资格复审。各招聘单位应在面试前5天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重点审核拟参加面试人员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并确定面试人员和面试时间。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县人社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招聘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招聘单位确认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总成绩计算及考核体检
(一)总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应单位要求5001、5002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高校毕业生政策加分申请表》,逾期提供或没有提供的视同放弃。
(二)考核、体检。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开,公示期7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八、本公告由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表联系人及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0724-7226990
附件:
湖北省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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