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阳市市、县、乡三级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公告
根据《贵阳市2015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和《贵阳市2015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的规定,现将贵阳市2015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全市统一面试时间为2015年7月11日(星期六)、12日(星期日)和13日(星期一),共三天。
面试地点:贵阳护理职业学院(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贵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斜对面,详见附件4、附件5)。
考生可乘28路、217路、金阳1路、金阳2路在云潭南路“护理职业学院”或“奥体中心”站下车前往面试考点。
二、面试对象
面试考生名单详见《贵阳市2015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贵阳市2015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面试人员名单》(附件2)。
三、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准考证。
2015年贵阳市公务员(人民警察)公招面试安排在2015年7月11日(星期六)、12日(星期日)和13日(星期一),共三天,请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后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面试时间和信息,并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按提示要求做好面试准备工作,如信息有误请及时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
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后请务必妥善保管。
领取时间:2015年7月8日、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领取地点:贵阳人力资源市场三楼(贵阳市延安中路88号)。
面试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告知招录单位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四、有关事宜
(一)根据《招录简章》规定,职位招录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按如下办法处理:
1、对招录计划数为1,而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的面试考生人数少于3的职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对招录计划数大于1,而招录计划数与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的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未达1:3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例:某职位计划招录3人,现有8人参加面试,则笔试成绩排列在第7、第8名的考生即为未达1:3比例的最后2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才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未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含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须计算面试平均分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须计算面试平均分的考生名单详见《贵阳市2015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须达到面试当日考场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的职位及考生名单》(附件3)。
须计算面试平均分考场的面试平均分数将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三)面试当日上午7:30面试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候考室(其他证件不予认可),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取消面试资格。8:05未进入面试考点,8:1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面试考生,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考生请务必于面试前到考点察看,安排好食宿,注意面试日期、乘车时间及路线,提前做好乘车准备(请考生自备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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