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事业单位招聘33人公告(3)
五、统一考试
2015年度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统一考试(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内容
笔试分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各岗位考试科目见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含2015年1-6月重要时政)、经济、法律、文学、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总分100分。
《申论》主要内容: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各招聘岗位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8月8日(星期六)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上午10︰00—12︰00《申论》或《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屯溪(详见准考证)。
统考笔试合成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60%、《申论》或《专业知识》成绩占40%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统考笔试合成成绩及《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均须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分达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考生有一科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取消进入下一轮面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于2015年8月5日9︰00至8月7日18︰00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②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和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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