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合肥市瑶海区公开选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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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合肥市瑶海区公开选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推进瑶海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2015年瑶海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含瑶海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和2009年以来经组织人事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实际需要、择优聘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中学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与选聘岗位相对应级别及科目的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必须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同时需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任教学科和获奖学科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1)省特级教师;
(2)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
(3)地市级以上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4)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同时具备县区级教坛新星或者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5)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
(6)地市级以上拔尖人才;
(7)教育类博士研究生学历。
7、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高级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幼儿园副园长还应具有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3年以上幼儿园管理经验。
8、体育类(足球、乒乓球、田径)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2)在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过前六名的优秀退役运动员;
(3)持有以上专业的国家一级裁判证书;
(4)所带队员在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过前六名的教练员;
(5)培养过省队及以上专业运动员,具有初级教练及以上职称的教练员。
9、艺术类(声乐、指挥)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二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院团演员;
(2)个人获得过市级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者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编创或指导作品获得过市级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者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选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5名。具体岗位及学科见附件1《瑶海区2015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分配表》。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参加选聘人员于2015年7月6日-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瑶海区教育体育局8楼816室(合肥市三十八中学和平校区旁)现场报名。考生须提供:本人简介、有关证明材料(含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各种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以及开展活动的通知、评比结果或表彰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证件材料清单一式两份(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岗位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岗位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上午8:30-11:30。
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并在瑶海区政府网、瑶海教育体育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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