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华南师范大学第二批招聘专业人员公告(2)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29日至7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包括:(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2)个人简历、个人著作、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招聘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等)扫描件;(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4)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扫描件;(5)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压缩制成以“应聘岗位代码,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命名的压缩包。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邮箱(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代码,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如:“B2015AA01北京大学文学张三”。提交材料不齐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材料原件用于面试当天或者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进行复核。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或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scnu.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国内应届毕业生包括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2015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且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境外应届留学生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于2014年1月1日至报名之日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且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阶段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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