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华南师范大学第二批招聘专业人员公告(3)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资格初审
学校成立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面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初审不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http://www.gdhrss.gov.cn/)及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scnu.edu.cn)公布。资格复查将视具体情况在考察环节前进行,如通过资格初审但因所提交材料虚假、隐瞒或其他原因不符合招聘条件无法通过资格复查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各招聘小组对应聘者进行教学技能或实验操作技能、职业匹配性方面的考核。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小组确定,并于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的同时发布。各招聘单位应成立面试评委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对每位面试者进行面试评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80分以上为优良)由各用人单位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能达到优良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scnu.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二)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本科以上”即指包含本科。
(三)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
因测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应聘报名、咨询请直接联系相关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招聘工作电话: 85211236(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85211016(纪委、监察处)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华南师范大学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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