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邯郸市肥乡县招聘教师141人公告(4)
2、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3、体检医院临时指定,提前封闭。体检医生须签订体检工作责任状。
4、体检依据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
5、体检集合地点、体检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于2015年8月21日在肥乡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6、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依据报考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肥乡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8月27日至9月2日,公示期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适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并查实的,直接取消招聘资格,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顺序:由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岗位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挑选聘用单位。
本次招聘的教师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首期聘用时间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三年以上,期间不得调动工作单位、离职进修。
八、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档案审核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九、本简章解释权归肥乡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简章内容最终以肥乡县人社局、肥乡县教体局联合印发的《关于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为准。因工作需要,报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调整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时间安排。
肥乡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7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