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属单位招聘15人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工作人员共15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简称“我局”)为自治区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下设26个公益一类及二类县(处)级事业单位。我局是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的专业队伍,承担着全区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地质、水文、地质环境调查以及矿产资源、水资源、工程施工、环境地质调查评价任务;承担着基础地质研究、成矿规律研究、重大地质学科综合研究和区域地质、矿产地质、环境地质、旅游地质等综合研究任务;通过地质勘探、物化探、测绘、实验测试等手段,为自治区工、农、牧、林业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提供矿产资源地、水资源地,为防治地质灾害、农田土壤改良以及防病改水工作提供重要资料。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地质矿产信息网(http://www.xjdk.net)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至7月30日。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6、年龄具体要求见职位情况表,30岁以下要求1985年7月 21日以后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7、要求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须具有学士学位;
8、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9、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地矿局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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