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朝阳区事业单位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342人公告(3)
(十)体检
对拟确定招聘人员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的体检,具体事宜请查看本网站有关体检通知。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被体检者自理。
体检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拟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政审
1、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政审。
2、每名被政审者需提交两份政审材料,一份应由被考察者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民委员会出具;一份由被政审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具有户籍管理职能的公安分局出具。
3、每个拟确定招聘的专职安全员于11月6日前上交政审材料。
(十二)业务培训及公示
11月20日前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业务集中培训,11月28日由市安监局统一组织业务知识、业务能力专项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安全员证件,进行聘用,并将聘用结果通过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合同签订
12月20日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完成用工合同的签订工作,2016年1月1日正式上岗。专职安全员按规定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考试中有作弊、扰乱现场秩序等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三)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如时间有变化,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4296097
网上报名业务咨询电话:65090412
招考监督电话:65090130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