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林业地区公安局公务员考试资格确认通知(2)
三、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要求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无特殊原因,不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材料:
1、网上报名表1份;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没有拿到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可以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或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需注明院系、专业、学制、毕业时间、是否为统招、毕业后能否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等内容);
5、报考职位有地区限制的,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情况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四、请在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人员范围内的考生本人于7月23日8:30-16:30主动打电话联系,确认是否参加资格确认。
联系电话:0451-82897308
18646260192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人事局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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