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夏隆德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26人公告(3)
(1)面试时间: 2015年8月6日(当天不能结束的,可延续时间至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由各招聘学校确定
(3)面试考官组成:由学校组织专业水平、个人素质高的相关专家或教师组成,面试考官每组不少于7名。
(4)面试内容:专业课面试以讲课为主,并测试各学科专业知识、授课能力、教材教法应用能力、基本功展示、仪容仪表,并回答考官提出的教育教学方面问题。
(5)面试形式:
①讲课:每位参加面试的教师,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40分钟;面试小组提问时间为5分钟(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根据现场情况,另外增加才艺测试时间15-20分钟)。
②音体美、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测试项目: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除进行说课外,还须测试以下项目(必须使用的材料、器材考生可自备)。
体育:篮球、排球、田径等项目;
音乐:试唱、舞蹈、乐器;
美术:写生、绘画技巧;
幼儿园:舞蹈、弹唱、绘画等才艺测试。
后勤教辅人员面试,由各校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在面试方案中安排面试题目和赋分标准。
(6)面试成绩公布:由考官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分数,并将面试成绩单交给本人。
面试工作结束当天,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面试成绩,并将面试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三)业绩考核
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科任教师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并量化赋分。
(四)学校考核
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科任教师和教辅后勤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工作态度进行考核,并由原工作学校领导和招聘领导小组共同核定成绩。
(五)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应聘教师的笔试、面试、考察考核、业绩成果得分,综合得分及名次。
(六)根据笔试、面试、考察考核、业绩成果四方面累计得分,结合社会反映,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应聘教师总成绩名次,择优确定聘用教师,并下发正式文件进行通知。
(七)被聘人员实行试聘制度
城区学校招聘教职工实行试聘制度,试聘期为一年,被聘用的教职工在上岗前,必须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不愿签订书面协议者,学校不予聘用;试聘期满,经所在学校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申请,经教育体育局研究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核定为该学校正式教职工;试聘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学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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