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夏隆德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26人公告(4)
(八)聘请岗位空缺的处理
对因岗位、学校选报、成绩等原因造成招聘教师岗位仍有空缺的,不再补充招聘。由选聘学校书面提出申请,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综合成绩从应聘县城其他学校的教师中进行调配或从新招聘成绩优秀的教师中选聘。
六、考核内容及项目分值
专业课考核由笔试、面试、业绩考核、学校考核四部分组成,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40%,业绩考核占17%,学校考核占3%。
后勤教辅人员考核由面试、学校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面试占90%,学校考核占10%。
(一)笔试内容、分值及形式
笔试内容与所应聘专业相一致,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内容、分值及形式
专业课面试内容与所应聘专业相一致,采取说课、回答问题、能力测试的方式,满分100分。
1、讲课(满分80分)
讲课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应聘教师抽定课题后,封闭备课,按不同层次、不同科目组织进行。
2、回答问题(满分12分)
由考评组根据学科知识和教学要求设计问题,根据应聘者回答情况,给出得分。
3、基本功展示(粉笔字或简笔画)5分;
4、仪容仪表3分;
后勤教辅人员面试,由各校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自行安排面试题目和赋分标准。
(三)业绩成果(满分17分)(同一类别中同时有几个不同层次的加分项目,只取其中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1、教学成绩加分: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教学成绩(满分7分);
按照《隆德县教学质量奖励实施办法》(隆教体发〔2012〕142号文件)和《修订办法》(隆教体发〔2015〕26号文件)精神,各类考试和质量检测考试成绩居全县乡镇小学第一名7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5分,第四名4分,第五名3分;乡镇中学第一名7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5分,第四名4分。
2、骨干教师加分(满分3分)
自治区级及以上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3、优质课加分: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满分3分)
自治区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优秀奖)1.5分。
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优秀奖)1分。
县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优秀奖)0.5分。
4、辅导学生竞赛成绩加分: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满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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