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招聘44人公告(3)
(3)2015年9月中旬(笔试前一天)上午9:00-11:00。报考者凭身份证原件,到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广西南宁市星湖路南一里一巷12号,可乘坐3路、20路、33路、65路、80路、86路、215路公共汽车到南宁市星湖路北一里站下车,即南宁市电子科技广场的公共汽车站。)领取《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报考者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 面试
(1)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2)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在45分以上(含45分),每个职位按照1:3的比例(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笔试开考的职位除外),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个别职位因考生缺考或笔试成绩不达标,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确因需要进人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否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金质网(www.gxqts.gov.cn)公布。
(3)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同上)的原件。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原则上,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否则将视为放弃录用。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4)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为主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6)报考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体检及考核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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