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常熟市辛庄镇事业单位招聘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简章(3)
六、聘用方式
1.经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受聘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首次聘用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且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收入参照辛庄镇综合执法局同类工作人员待遇。
八、其他事项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九、本简章由常熟市辛庄镇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