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淮安市民政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5)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淮安市民政局监察室 0517-83605420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7-83671213
咨询电话:
淮安市民政局办公室 0517-83761677
本公告由淮安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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