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苏州市常熟市辛庄镇村(居、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二)(4)
五、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始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2481001、52991928。
六、其他
1、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是否递补,由辛庄镇公开招聘村(居、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商量确定,领导小组由镇相关分管领导、组织、纪检、宣传、统战委员、组织人事科员等人员组成。
3、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4、本次招聘的村工作人员不列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管理。
本简章由辛庄镇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52489004、5248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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