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江山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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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考工作,满足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实际需要,根据2015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决定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具体专业等需求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户籍不限,具体专业、学历、性别等要求详见需求表。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取得相应执业资质报考市属单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取得相应执业资质报考农村卫生院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资质要求:2011年及以前毕业的报名者,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执业资质。2012年及以后毕业人员,录用后36个月内必须取得相关执业资质,否则予以解聘。
4、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协作精神,无不良记载,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5、其他条件:
被医疗卫生单位辞退、开除、除名等人员及现为江山市医疗卫生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近五年报考我市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录用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到用人单位报到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资格复审、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地点: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六楼会议室(地址:江山市区江滨北路295号)。
3、报名时需带材料:
⑴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⑵ 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 相关资质要求的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⑷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免冠近照3张。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zjs.gov.cn/xxgk/wsj/)公布。各考生按照江山市人民政府网上通知的时间到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本次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2比例才可开考,不足1:2比例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但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专业岗位招聘人数的,招聘计划数将相应核减(实际招聘数须比报名人数少一名,直至取消该专业岗位招聘指标)。
核减指标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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