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事业单位招聘80人公告(2)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参加发改委、法制办、地震局、体育局招聘岗位的考生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申论》。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上午8:00-11:30
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要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于9月16日—18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需报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如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或个别岗位需要调剂,则相应扩大面试人数。
参加财政局、发改委、法制办、体育局、日报社、地震局岗位应聘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参加安监、煤炭系统应聘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和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谈×50%+实践操作×50%。
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安监、煤炭系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50%,满分为100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实践操作)、《专业知识》的成绩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来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由七台河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市地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复检,复检必须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市地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被考核人员,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标准执行,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