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哈尔滨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市总工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哈人联字[2004]19号),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单位数量及经费渠道
哈尔滨市工人文化宫8名、哈尔滨市职工大学4名、哈尔滨市工业先进技术交流馆2名。哈尔滨市工人文化宫为纯公益类事业单位,哈尔滨市职工大学、哈尔滨市工业先进技术交流馆为准公益类事业单位,以上单位经费渠道均为非财政补助。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
四、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
(三)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学历。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 件(详见《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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