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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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院医疗技术水平,缓解我院医学人才缺乏的现状,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现结合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公开考核招聘2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pta.gov.cn/)和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及专业技术岗位
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取得相应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详情请见《岗位表》。
(二)考核招聘对象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其相关资格条件。其中年龄计算以报名截止日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及审计尚未终结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采取双向选择、考试考核的方式招聘,择优聘用。有1年及以上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临床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且志愿报考的人员须填写《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考核招聘高层次医学人才报名表》,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4日-2015年8月12日
(二)考试
1、现场确认。考生需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提前到面试地点进行确认。
2、考试。考试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其它知识及技能。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成绩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考察考核着重了解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情况、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对其应聘的资格条件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和人社行政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岗位要求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
拟聘人员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三江人才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通过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的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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