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8名工作人员(2)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淮海技师学院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5版)执行。
(五)公示、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27—84359865(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附件: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