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团校事业单位招聘3名工作人员方案(2)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3日,上午09:00—11:30。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团校网(http://www.gzgztx.com)上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职位参加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审查地点:贵州省团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两年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15年8月19日。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对复审合格的考生,复审单位应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团校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和贵州省团校网站上进行公布。参加面试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考场。
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和贵州省团校网站上公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和贵州省团校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该职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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