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武汉市招募选派高校毕业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公告(161人)(2)
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要求,以师范通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适度测试英语、计算机水平,以及对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知识的掌握。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5年8月下旬,由各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在测试实际教育教学能力。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也可根据岗位特点,以试讲授课、实际操作等方式测试应聘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
(一)面试考生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募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七、体检
经笔试和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募人数与参考人数1:1比例,确定拟选派志愿人员。
各区教育局组织拟选派志愿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八、公示
在各区教育局政务网站公示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武汉市教育局网站(www.whjyj.gov.cn)公示拟招募人员相关信息。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招募选派条件并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相应资格。
九、选派到岗
市教育局、人社局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发放《选派通知书》。志愿人员持通知书到服务岗位所在区教育局报到,签订志愿服务协议。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区教育局组织岗前集中培训。
十、志愿服务期限及待遇保障
(一)服务期限
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志愿服务协议自动解除。
(二)服务期间待遇
志愿人员服务期间给予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由各区人社局参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核定,从报到的当月开始按月发放;按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当地城镇职工参保办法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者,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奖励;每人每年发放交通补贴400元。
(三)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对志愿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武汉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时,可享受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年龄放宽2岁的优惠。
十一、其他事项
(一)进入考试及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武汉市教育局网站(www.whjyj.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动态。
(二)对《武汉市2015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志愿服务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二)其它咨询电话
武汉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27-65608497
附件:1、《武汉市2015年度招募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事志愿服务岗位一览表》
2、武汉市2015年度招募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事志愿服务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武汉市教育局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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