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东莞市大朗镇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8人)(2)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鉴定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镇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招聘由大朗镇政府统一招聘、统一分配。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四)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员于外市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职称确认,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咨询电话:83183017;联系人:李生、叶小姐
附件:
大朗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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