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枣庄公安局山亭分局事业单位招聘防暴队员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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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形势下对公安保卫工作的需要,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防暴队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面向退役武警、军人,未就业高中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招聘劳动合同制防暴队员30名,退役武警、军人优先。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身高在1.7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25周岁之间(1990年8月19日至1997年8月19日间出生)的男性公民;
4、报考人员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人员,受党纪行政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19日-2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6:30;
(二)地点:山亭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对过),
联系电话:18769214876,联系人:马警官。
(三)报名手续:应聘人员本人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劳动合同制防暴队员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公安分局纪委、监察、人事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范围及报考条件予以审查,并对报考者身体条件进行初测,不合格人员取消报考资格。报名结束后,确定报考人数与招聘职数的比例达到2:1的,直接开考;对确定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体能测试
(一)测试时间:2015年8月24日,下午14:00—16:30;
(二)测试地点:枣庄市第十八中学
(三)测试项目和标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长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合格人员直接淘汰。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试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愿放弃,体能测试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五、考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范围。考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形式。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25日,上午9:00—10:40;
2、笔试地点:山亭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会议室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按照“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8月25日,下午14:00—16:30;
2、面试地点:山亭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会议室;
3、面试形式: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
六、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等额依次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公安分局进行政审。对体检、政审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者,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形式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同山亭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山亭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为三年一签。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择优由山亭保安服务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本年度全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九、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凡需通知和公示的相关事项均在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网址:strsj.shanting.gov.cn)。
监督电话:0632-8864132,0632-8864133
咨询电话:0632-8864116
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
二0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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