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告(喀什地区)
2015年新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告(喀什地区)已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各位考生:
为让大家顺利参加和完成喀什地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试,现将各阶段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告知你们,请认真阅读,按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一、考试工作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表、考察政审表等相关表格资料可登陆指定网站-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ksrsrc.gov.cn)下载。
2、资格审查、面试、加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工作安排、工作结果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通过指定网站公布,请注意查询。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参加各阶段工作的,按考生自动弃权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负。
3、请保持电话畅通,勿关机、停机、更换电话号码。
二、考试各阶段要求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17日—20日(每天北京时间10:00—18:30<下同>)。
2、资格审查地点:喀什市多来提巴格路28号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楼大厅(喀什市内乘坐16路公交车多来提巴格乡3村站下车)。
3、携带相关证件资料:
入闱人员须如实填写《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4张二寸同底免冠近照和40元面试费。其中:
(1)免试《汉语基础知识》的人员,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须提供国家颁发的“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6级(旧)”及以上或“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5级(新)”及以上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职位表》要求执行。
(2)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
(3)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部门证明。服务期未满的“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期满服务证书。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及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选派公务员或选调生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师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须提供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师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7)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8)新疆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相关人新疆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9)报考专项职位的工人除提供学历证书等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之外,还须提供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在生产一线工作满3年及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10)报考专项职位的农牧民须提供农业户籍证明,以及乡党委或政府出具的在农业种植、养殖、农畜副产品加工、农资经营、畜牧业等生产一线从事农牧业生产满3年以上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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