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2人)(2)
三、其他告知事项
1.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7.考生参与应聘的往返交通费及在温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8.未尽事宜,按《2015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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