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清溪派出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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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协(辅)警人员6名(均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协(辅)警工作;
(二)身体健康,年龄18至35周岁,身高1.65米以上,具有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未受过开除、辞退、治安(行政)、刑事处罚的;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公安、保卫、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居住地在清溪镇的优先录用。
三、招聘办法、原则
招聘工作由清溪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30日;
报名地点:清溪派出所(办公楼二楼);
报名时需提交1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
面试、体检、政审另行通知。
六、管理及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试用期月工资1700.00元,期满工资不变,另予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险。
含山县公安局清溪派出所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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