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宣汉县城区学校选聘教师6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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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城区部分学校学科教师紧缺矛盾,化解城镇化带来的入学压力,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宣汉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调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宣县委办发〔2010〕29号)等文件规定,经县教科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研究同意,决定采取公开考试考核的办法选聘部分城区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选聘数量68名。岗位数额及条件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合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师德高尚,身体强健、心理健康。
(二)宣汉县范围内在编在职教师(不含东乡镇辖区学校教师)。近三年(2012年-2014年)年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及以上,且在我县连续任教五年及以上(2010年9月1日及以前在我县任教)。
(三)报考小学各岗位教师须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岗位教师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职高)岗位教师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报考岗位设置条件和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五年中任意一年内未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离岗累计超过5天的;
2.近五年中任意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半年、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及以上的;
3.近五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其它违法行为受到处理的;
4.近五年,凡在“推门评课”中有一堂以上课确定为“不合格课”者。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3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多功能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报考比例按照岗位设置必须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报考人员可转报考其它岗位。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宣汉县城区学校选聘教师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考核加分材料(文件及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即发放《宣汉县2015年城区学校选聘教师考试通知书》。
(二)考试、考核办法
1、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所申报岗位的现行教材教法内容。
(2)考试要求:由城区学校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一命制考题,集中考试,统一阅卷。笔试出题、阅卷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临时指定从县外抽调。笔试考场启动高考标准化考室,全程监控,接受监督。
(3)笔试时间、地点:2015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地点:宣汉县第二中学。
2、考核加分(18分)
(1)获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获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荣誉表彰的,国家级4分、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获其他行政部门表彰的,中央3分,省2分,市1分,县0.5分。同类奖项只取最高奖项一次计分。此项最多不超过5分。
(2)近五年,在教学成果评选、技能大赛、讲课赛等活动中获教育主管部门奖项,国家级一等奖5分、国家级二等奖4分、国家级三等奖3分、省级一等奖3分,省级二等奖2分,省级三等奖1分,市级一等奖1分,县级一等奖以上0.5分。所获奖项以行政公章级别为准。同年同类奖项只取最高奖项一次。此项最多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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