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省南通如东经济开发区招商员招聘公告(6人)(2)
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所有成绩均在如东经济开发区网站(www.rdjz.gov.cn)上统一公布。
(五)政审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政审通过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如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讨论确定后,办理录用手续。
三、人员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招商员为企业性质劳动合同制职工,与如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岗位考核期3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享受同类企业性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年度考核奖根据所在部门与个人业绩挂钩考核发放。大学本科学历专业招商员工资(含津补贴等)不低于 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经审核可参照如东县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政策享受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待遇,其中住房补贴按博士1500元/人/月、硕士1000元/人/月的标准逐月发放,直至达到博士20万元、硕士15万元的住房补贴标准上限;生活补贴按照博士1500元/人/月,硕士1000元 /人/月的标准每年年底一次性发放,补贴期五年。)语言类招商员薪资面议。
本简章由如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 晶
联系电话:0513-84199812 13584628852
如东县开发区招商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如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