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省余干县城区中小学教师选调38人启事(2)
六、选调程序
1、公告
提前三天时间在余干县教育网、余干县教育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选调方案。
2、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余干县教体局人事股。
(3)报名所需材料:学校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证明(见附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两吋免冠彩色近照一张。报名者需自行下载、打印并严格按有关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见附件)。
(4)报名者只能在初中某一学科、小学某一学科两种岗位中选报一种,不得兼报,否则报名无效。
(5)小学教师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初中教师可以报考初中岗位(报考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也可报考小学岗位。
3、资格审查
由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于8月20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8月22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4、命题、制卷、考试与评卷
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及保密等工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监察、人保、编办、财政等部门现场监督指导。施考按高考规程操作。
5、录取与考核
(1)考试成绩公布后,按1:1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录取。如遇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一并纳入考核,合格后予以录取。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况,则分学科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出现下列情况,即视为考核不合格:①三年之内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受到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处理的;②正处于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在查的;③违反《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造成恶劣影响的。
6、公示与调动
(1)经考核合格后,在县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由县教体局安排到相关学校任教,并抄送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办理有关人事、编制及工资关系的接转手续。
七、工作纪律
1.选调工作期间,报考者或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属于报考者的,同时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或选录资格。
(1)用暴力、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破坏或妨碍选调工作的;
(2)伪造有关材料、证件、数据或违反选调原则的;
(3)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4)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2.学校出具、提供报考者的相关材料,若有虚假,按本方案“工作纪律”第1条规定处理。
八、其他
本方案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余干县2015年城区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原标题:余干县2015年城区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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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干县2015年城区中小学教师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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